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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 >>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实验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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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的存放和使用制度发布时间:2010/4/15 0:00:0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1.所有教学仪器应存放在仪器贮藏室内,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仪器不能随意拿出仪器室。
2.教学仪器、模型、挂图、矿石标本和各种工具等,应根据性能、规格和用途分类、分橱或分抽屉存放,并做好防潮、防光和防火等工作。
3.各类教学仪器要记账、建卡、入橱、上架或放入抽屉,定位配套存放。做到账、物、卡相符。精密贵重仪器应设专橱加锁保管。
4.以橱为单位登记仪器的种类、名称、规格和数量。在橱内建立登记卡,做到一目了然,取放方便。
5.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用的仪器和药品,由任课教师填写实验用品单,由实验员凭单准备所需仪器和药品。实验完毕,实验员应逐一检查验收,存放原处。
6.教学仪器和工具专供实验教学使用,不得借给私人。学校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要办理借用手续。
7.外单位商借仪器,需持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借用的仪器名称、规格、数量和归还日期,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仪器有损坏和丢失,一律要赔偿。
8.教学仪器是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属学校总务处管辖。总务处每学期组织人员对教学仪器的账目、实物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查,通过清查要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1)对严重损坏或已过时的仪器,进行报废。
(2)对有损坏而还能使用的仪器,进行维修。
(3)由于教材更新,需要补充新的仪器,订出预算计划,及时申请添置。
(4)发现器物丢失,账物不符等情况,应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妥善处理。
通过定期清查,可以完善制度,有利于提高实验室管理的水平和实验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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