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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牛初级中学 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0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赵军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

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025年1月2日四届二次教代会通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活力,建立精干、高效的学校管理团队,促进学校全面发展,依据新北区教育局《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竞聘工作由校党支部、校长室集体领导,成立由校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组成的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校党支部、校长室、纪检监察员、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文金铭

副组长:陈志伟、恽雪锋、沈国兰、陆文明

员:、吴燕、王建龙王建新、魏军

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纪检组名单:

组长:陈志伟

组员:巢方、周洪飞、

三、竞聘对象和条件

1.竞聘对象

本校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及区聘教师。

2.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群众基础好,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2)具有岗位必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在奔牛初级中学5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学教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担任备课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团队辅导员、社团指导老师等职务中一项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

4)中层干部副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的中层干部男性一般不超过52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经校长室商量可放宽条件。

四、本次竞聘岗位及职数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将新一轮中层岗位职数安排如下:

课程教学处    副主任2名;

学生发展处    副主任1名;

教师发展处    副主任1名;

后勤服务处    副主任1名。

五、竞聘程序

1.制定方案(1216日之前):领导小组制定本方案。

2.审议方案(1227日):方案提交“三重一大”审议通过。

3.通过方案(1月2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4.公布方案(1月3日):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本方案,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教师积极报名。竞聘方案在校园网上公布。

5公开报名(1月3日~1月4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部门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每个竞聘者填写《竞聘报名表》(见附件1),竞聘岗位限报1个。报名表纸质稿交至党政办公室1月4日下午5:00报名截止。

6资格审查及公布名单(1月7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研究并公布参加竞聘的人选,名单在校园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竞聘大会(1月18午)14:00召开竞聘大会,校长室成员、全体教代会代表参会,并邀请5名专家评委。中层干部候选人必须在竞聘大会上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每位候选人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专家团队、校级领导、全体教代会代表分别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层干部。专家团队、校级领导、教代会代表按0.4、0.20.4权重,折算成相应票数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员监督,工作人员当场计票(监票人计票人不得为候选人),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及职位数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校园网公示。

8组织考察(1月19午):竞聘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的任职资格和德才表现进行考核,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根据个人特长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岗位。

9聘前公示(1月20日):对拟聘人员和岗位公示5天。

10.学校聘任(2月9日前):学校召开新聘中层干部会议,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备案。

六、有关规定

1.学校中层干部以竞聘制为基本形式,聘期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或需增设的,学校可按照干部任用的有关规定直接聘任。中层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按有关文件和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作调整。

2.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新聘中层干部试用期1年)。本届任期自20252月10日至20282月10日止,任期满后,重新聘任。

3.中层干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聘岗位职数;因中层干部候选人名额等于或少于应聘岗位职数不能进行竞聘时,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按规定程序,讨论直接聘任决定。

4.中层干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用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中层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奔牛初级中学党支部

                             奔牛初级中学校长室

                                   奔牛初级中学教育工会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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