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一日常规基本要求
一、晨间
第一条:准时到校,不迟到;准时到校,是指准时到教室,应当考虑有一定的提前量;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提前向行政办请假,并安排好班级管理和课务事宜。
第二条:督促值日班长或劳动委员在早读前完成教室内外卫生、学生自行车排放、胸卡佩戴等工作的检查,要求不到位的值日生整改;督促值日生将班级生活垃圾袋装,并送到南门口边的大垃圾桶;督促值日生将卫生工具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检查教室内课桌椅是否横竖排放整齐,桌面是否整洁,学生的物品是否按规定摆放整齐。
第三条:督促学生及时上交各科作业,要求课代表在早读课开始前将作业本交给任课老师;制止学生早上到校做作业、对答案或抄作业等现象,并及时做出处理;督促学生在交完作业后充分利用清晨时光读书;确保教室内有专人领读,管理纪律、良好的学习氛围;在早读课教师未到班级之前负责好教室纪律。
第四条:认真检查学生的服饰发型,对予不符合规范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明确要求限期改正。
第五条:向迟到的学生询问原因;对偶尔迟到的学生进行教育;对经常迟到的学生应给予严肃的的批评,并提供改进的建议;对屡教不改的迟到现象,必须会同级部(严重者会同学生发展处)和家长及时作出处理;对缺席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当天报告年级组长,并要求学生由家长补假条;对一天以上不到校的学生及时上报学生发展处并上报原因;上课期间学生需看病,由医务室开出证明,班主任签字,班主任必须及时和家长联系妥当,方可出校,重大原因报学生发展处。
二、升旗
第六条:每周周末放学前,应提醒学生下周一统一穿校服(整套)参加升国旗仪式。
第七条:下课铃响后,应当到教室门口督促所有学生迅速离开教室,到指定地点集合;指导学生上下楼梯时要做到安全、有序;要求学生集队做到快静齐。
第八条:要求学生升国旗时要面向国旗,列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严肃认真,声音响亮;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话、搞笑或做小动作;教育学生(含检查人员)在经过现场时,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走动。
第九条:举行室内升国旗仪式时,班主任应当提前进入班级进行组织。
三、课间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应当经常到班级进行巡视,要求学生做到文明休息。
第十一条:指导学生在课间注意放松调整;要求学生不在教学区及走廊上喧哗、起哄、追逐、玩球;学生不得随意乱扔废纸、粉笔头等杂物;不得随地吐痰、倒水;不准跳摸班牌、门框;不准触摸电器设备;不得爬、坐在栏杆上;不得做任何危险动作;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不讲粗言秽语,不许骂人打架等。
第十二条:要求学生上下楼梯保持安静,靠右行走;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搞笑,以免发生事故;遇到老师或来宾,要主动说“老师好!”,并让老师或来宾先行;课间与老师讨论问题时,要注意礼貌。
第十三条:要求学生上体育课、艺术课、实验课、选修课等均应配合提醒任课老师来亲自带队提前去所在地点(体育课如果遇到眼保健操,应该在教室里完成之后方可外出),必须在预备铃响后,立即进入相应教室或场地,做好上课准备,确保正常上课。
第十四条:明确规定教室里的数码投影仪和闭路电视,只允许电教课代表操作,其他任何同学不得私自开关;要求学生爱护好每一台电教设备。
四、用餐
第十五条:班主任应该关注本班学生就餐情况,并提醒最后一节课老师亲自带队到餐厅,开学前两周或一个月,班主任全程陪同。
第十六条:要求学生按规定的时间有序用餐;打饭时自觉排队,遵守秩序,不插队;不在餐厅里高声喧哗,保持安静的用餐氛围,并教育学生爱护使用的饭盒,用餐完毕,将餐具轻放指定场所。
第十七条:要求学生一律在教室或指定地点用餐,不得将食品带出用餐地点,不许边走边吃东西;不准在教室泡方便面;不买校外无证快餐;教育学生在买点心时,注意文明卫生,不乱抛乱扔。
五、午间
第十八条:班主任每天11:50前都要进行午间巡视,任课教师到班后才能离开;要求学生做到午间休息,文明有序;值日生做好卫生打扫,保持校园和教室清洁;不许追逐、搞笑、做危险游戏;不准进行打篮球、踢足球等剧烈运动;可引导学生适度看一些课外优秀读物。
第十九条:要求学生不得随意出校门,因故需出校,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按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执行;12:10起,不随意进出教室,保持教室安静氛围,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和自习;午睡时间,所有学生都应午睡,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弄出响声,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六、自习课
第二十条:班主任应当在自习课进班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求自习课上所有学生都应做到保持教室内绝对安静;根据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或本人学习的实际情况开展自习;不准东张西望、摇头晃脑、交头接耳或互借学习用品、借口上厕所等;未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进出教室,向老师提问时,应当举手,轻声说话,不得妨碍他人自习。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可以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利用自习课的时间到班级对学生进行答疑或个别辅导;班主任应当制止任课教师在自习课进行上课。
七、两操两课
第二十三条:班主任应当要求学生下课后,到教室门口督促学生,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快速到达指定位置集合,并和学生一起跑步入场。
第二十四条:要求学生做课间操时,做到精神饱满,动作有力,合拍到位,不抢拍,不拖沓;课间跑步时,做到精神饱满,队伍整齐,口号响亮;眼保健操时,做到闭目静心,按照音乐节拍、动作要领,准确到位;课外体育活动时,班主任要组织好学生参加课外活动,集队迅速,课前准备充分认真,注意运动安全,提倡班主任积极参与学生活动。
第二十五条:要求所有学生准时参加两操两课;要求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提供相关医院或校医的证明。
八、课后
第二十六条:班主任应当要求学生放学后整理好自己的桌椅,保持课桌椅整洁,任何场所,养成人走椅子进桌肚的习惯;将每日垃圾及时装入所带垃圾袋中,并及时清理,嘱咐学生不可以将垃圾放在行政楼老师办公这边的垃圾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关闭门、窗、灯、电扇和空调;要求值日学生做到:教室内课桌椅(凳)排放整齐,卫生工具放进讲台桌里,地面墙壁整洁,无蜘蛛网,黑板及讲台内外、周围及时清理干净;同时关闭饮水机、投影仪等设备的电源;教室内任何时间都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第二十七条:要求学生按时离开校园,及时回家,不得在校园内、校门口或马路上逗留;一般情况下,班主任按指定时间清场,必须最后离开教室,如出现教室里学生在场,而班主任离校,而引起的事故,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班主任应当经常了解学生放学回家后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对特殊学生给予关心和帮助。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