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共青团日常管理制度
一、团内 三会二制一课 制度(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形式。
二、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有:
(1)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工作,接受团员的批评监督,讨论团员的要求和意见;
(2)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学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4)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3、团支委会是班级团支部工作例会,团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
(1)讨论制定团支部活动事项,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
(2)分析研究支部团员思想以准确掌握团员队伍的数字、结构和流向变化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团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团课是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课每季度一次。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承担,也可请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主要内容有:
(1)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史,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传统和历史,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每一名团员都能成为党的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和自觉实践者;
(5)团课的内容还可以根椐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专题讨论、演讲等多种形式。
四、团委工作例会制度
1、团委工作例会由书记(副书记)主持,每周召开一次。
2、工作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2)安排、布置团委(支部)近阶段的工作;
(3)商讨学校共青团活动方案;
(4)发现问题和发掘优秀典型,制定整改措施和大力宣传典型;
(5)分析团员青年状况,听取基层团组织对团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6)完成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
3、团委委员参加工作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必要时团支部书记参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发展新团员制度校团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及时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提出入团申请。年满14周岁,要求入团的青年学生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向团委汇报入团申请人情况,也可向团委优秀青年入团,团委知晓后,给予《团校申请表》。
(3)、进行团前教育通过团校考核。团校申请表审查通过后的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校学习,接受团校考核,合格后给予《入团申请表》。(4)、填写《入团申请表》。确定入团联系人,征求老师意见(至少5位任课老师同意)。
(5)、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入团志愿书》,报校团委。
(6)、批准成为正式团员。校团委对《入团志愿书》审核批准后,成为正是团员,颁发团员证,举行入团宣誓。
五、 团员证管理制度 团委在团员证管理中,既担负着团员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又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基层团组织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登记表》,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量、分布及流动情况。
2、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转移、注销等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3、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4、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5、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六、团员离团、退团、脱团管理制度
1、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又没有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可向团支部口头声明提出离团。离团必须符合团章规定,否则不予办理。
2、团组织应在半月内做到在团员花名册及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内注册离团日期,加盖公章。并把团员证留作永久性纪念交于本人保存。 3、离团手续不需集中办理,超龄一个办理一个。
4、团组织负责人应找离团的团员谈话,肯定他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听取本人的意见。
5、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
6、团员有退团的自由。本人向团支部委员会提交退团的书面报告后,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在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和退团日期,收缴其团员证。
7、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对团员的脱团决定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并通知本人。在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脱团的日期,收缴其团员证。
七、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1、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各团组织的组织委员负责。
2、在册团员必须按月缴纳团费,团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团费应按自动脱团处理。
3、团支部每半年向校团委上缴团费;学校团委年底向地区团委上缴团费。
4、团员缴纳团费情况,支部半年应公布一次。
5、缴纳标准: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团员,每月缴0.50元,自愿多缴者不限。
6、团费的使用要严格管理,由共青团委员会研究审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干部培训,学习材料,团内表彰等方面,不能挪为他用,更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7、建立团费使用账本,要求帐目明确,公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