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奔牛初中团队活动室是校团委、学生会、学生各兴趣社团、团员和少先队员开展活动的阵地,是学生学习团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团队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团队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要本着为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服务的原则,在每个工作日下午第一节至晚自习前向全体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开放,任何人、科室不得随意占用活动室。
(二)团队活动室的直接管理部门为校团委,团队活动室的直接管理人员为校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协助管理,做到团队活动室的管理自主化。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向校团委申请,由校团委统一安排与协调。
(三)该活动室仅供校团委管理下的学生会及各学生社团的组织会议的地点进行使用以及学校团委进行团会、团课及各种团队集会和活动的固定活动地点使用,除学校统一安排外,不得另作他用。
(四)团队活动室及室内的一切物品由校团委负责,如有借用,需要向团委申请并登记,并及时归还,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五)团队活动室中进行的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并经校团委批准,及时做好活动记录。
(六)学生干部、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要自觉遵守团队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持卫生,使用完毕后关锁好门和窗,并切断所有电器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