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辅助栏目>>以往栏目>>教育科研>>活动通知 >文章内容
常州市校级骨干教师证明表
发布时间:2010-05-0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bgs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5612016258

常州市校级骨干教师证明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党政职务

 

参加工

作时间

 

从 事 本

专业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名及时间

 

 

 

 

拟评专业技术资格

 

被评校级骨干教师时间

 

校级

骨干

教师

评选

条件

程序

方法

(一)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谨治学,积极改革。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任中学二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含2年)。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教育思想先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其优质课或竞赛课、示范课在区级以上(含区级)获二等奖(含二等奖),在校级获得一等奖以上。

5、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承担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是学校课题组成员。

6、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书育人,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学生家长满意率高。

7、教师每年承担校级示范课或公开课2节以上。

(二)程序和方法

1、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有意向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自我申报。

3、同行教师民主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4、组织说课、课堂教学能力等基本功考核,获得优秀者即可评定为学校学科骨干教师。

 

 

法人代表签字:               (印章)            

注:被评为校级(不含)以上骨干教师的不填此表。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主办单位: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    苏ICP备10201501号-3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中天南路61号
技术支持: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