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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关于公务交通费支出的规定与标准
发布时间:2020-12-18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谢晓平

一、关于公务交通费支出的规定

1.公务交通费用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外出公务出行(含教研、 培训活动)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2.公务出行必须按规定报批,从严控制公务出行人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公务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学校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3.公务出行前,应到校务管理处填写短途交通出行审批表和市内公务出行登记表(见附件1 ),处室和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给总务处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2),公务出行登记表汇总后递交财务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字后,再由出纳统一发放。

4.公务出行审批和登记一般应先于公务活动。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活动前进行审批和登记,则应于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假期发生的公务活动,应于假期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超出上述补登期限一律不予报销。

5.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其他单位送交相关材料时,各部门、各条线进行整合,避免不必要的往返。非紧急、非涉密的资料优先选择通过快递送达,快递费凭发票报销(注意是正式发票非快递寄件单)

6.短途交通出行方式:(1)用教师自备车出行的,按照交通费结报标准,履行相关手续后核报。(2)租赁其他车辆的,除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外,还需提供正式的交通运输发票,不得以汽油票冲抵,开票人或单位必须与转账人或单位一致。

7.工作期间同一教研培训等公务活动,应拼车前往(拼车人数以不超载为限),由驾驶人员负责登记报销,拼车人员每增 1 人,结报标准上浮 5 元。

8.假期教研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单车前往,根据实际情况结报。

二、关于公务出行交通费的标准

以学校为中心三公里范围内(单程)无公交车直达,学校给予十元的交通费补助。三公里以上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往返路程)每公里按一元的标准合理核算。市内高速公路过路费、停车费不予报销。

目的地

单程距离

来回距离

车费补贴

滨江中学

26.6

53.2

55

圩塘中学

30.2

60.4

65

安家中学

14.7

29.4

30

魏村中学

24.1

48.2

50

百丈中心小学

26.6

53.2

55

圩塘中心小学

31.3

62.6

65

安家中心小学

15.3

30.6

35

魏村中心小学

22.6

45.2

50

孝都小学

26.7

53.4

55

新华实验小学

30.5

61

65

春江中心小学

27.2

54.4

55

小河中学

20.3

40.6

45

孟河中学

24.5

49

50

小河中心小学

20.9

41.8

45

孟河实验小学

20.5

41

45

孟河中心小学

24.4

48.8

50

万绥小学

22.2

44.4

45

新桥高级中学

21.3

42.6

45

新桥初级中学

23.6

47.2

50

新桥实验小学

23.4

46.8

50

新桥二实小

24.2

48.4

50

薛家中学

13.7

27.4

30

吕墅中学

8.1

16.2

20

薛家中心小学

13.3

26.6

30

吕墅小学

8.4

16.8

20

罗溪中学

8.1

16.2

20

罗溪中心小学

7.8

15.6

20

汤庄桥小学

7.8

15.6

20

西夏墅中学

13.4

26.8

30

西夏墅小学

12.9

25.8

30

浦河实验学校

15.4

30.8

35

九里小学

3.9

7.8

10

河海实验小学

20.2

40.4

45

三井实验小学

18.2

36.4

40

龙虎塘中学

25

50

50

龙虎塘实小

25.6

51.2

55

龙虎塘二实小

26.3

52.6

55

奔牛高级中学

1.6

3.2

5

实验中学

19.3

38.6

40

飞龙中学

15.1

30.2

35

泰山小学

18.4

36.8

40

百草园小学

20.5

41

45

香槟湖小学

22

44

45

飞龙实验小学

13.4

26.8

30

银河幼儿园

20

40

40

区教管中心

20.5

41

45

区教育局

22

44

45

市教育局

18.8

37.6

40

市教科院

18.4

36.8

40

  常州市其他区域及以上其他未涉及范围以具体目的地公里数(单程每公里一元)来核价;

此方案按现油价为基数制定,若后续油价浮动,在10%区间内不作调整,超过10%则同比调整。

以前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

 

 

附件1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公务交通出行审批单

出行时间


目的地


出行事由


参加人员


驾驶人员


部门领导签字


备注


       

附件2 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公务交通出行登记表

时间

出车人

拼车人数

活动地点

事由


拼车上浮

车费

合计

2020/11/12

***

2

区教育局

开会


10

45

65

2020/11/22

 ***

 4

 新桥初级中学

 教研活动


 20

 50

70 


















































































合计


**********圆整


30

95

135

经办人:


批准人:

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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