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奔牛初级中学
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鼓励先进,发挥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使学校的年度考核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区聘用教师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卫元 纪检监督:文金铭
副组长:陈志伟 文金铭
组 员:中层干部 教研组长 年级组长
四.考核方法
1.“考核优秀”等次包括三类:“优秀”、“合格嘉奖”、“校级优秀”,其中“优秀”、“合格嘉奖”名额由上级下达。
2.在编在岗教职工和区聘用教师分开考核。
在编在岗教职工的考核,详见《考核流程》。
区聘用教师的考核,按照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由校长室直接考核或参照在编在岗教职工考核办法确定等次。
【备注】区聘用教师:“优秀”或“合格嘉奖”名额为上级下达;“校级优秀”名额按在编在岗教师中“校级优秀”的占比同比例核定。
3.在前二年度中,已获得“优秀”、“合格嘉奖”或区级以上综合荣誉者,不再列入“优秀”等次的推荐范围。
五.考核流程
在编在岗教职工按以下流程进行考核。
1.个人总结,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交流;
2.优先考核:
对以下人员,先由考核领导小组按照以下办法考核:
(1)西部支教教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其工作表现,原则上直接建议为“优秀”等次。
(2)外出交流教师:“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外出交流教师人数的1/3;根据工作表现,确定具体人员。
(3)如有其他需优先考虑“优秀”的对象:参照(1)(2)进行考核。
【备注】
(1)已参加优先考核的教师,不再参加下面的“民主测评”和“考核推荐”;
(2)除“优先考核”之外的教职工,进入下一轮“民主测评”。
4.民主测评
(1)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各工会小组的推优名额:
各组推优名额 = 各组候选人人数 * 25%
(2)全体教职工参与民主测评,进行投票。各组按照票数从高到低排名,然后根据推优名额,确定推优名单。
(3)推优名单中各组得票前1—2名者推荐为“优秀”。推优名额小于等于3的小组,本轮推荐1人;推优名额大于3的小组,本轮推荐2人。
(4)推优名单中余下人员,进入下一轮“考核推荐”。
5.考核推荐
考核领导小组(全体行政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参加),对进入本轮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每个工会小组的候选人必须至少从中选1名,否则投票无效。按得票数多少排名及三类“优秀”等次的余额,依次推荐为考核优秀、合格嘉奖、校级优秀。
6.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其余人员考核等次
7.校内公示
8.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9.反馈结果
2020年7月4日
本方案于2020年7月9日在“新北区奔牛初级中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中一致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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